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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1.
工業用地無論自用或出租均可適用特別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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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2.
相鄰房屋打通作自用住宅使用,2處地價稅可否適用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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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3.
納稅義務人繼承土地後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仍需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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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4.
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經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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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5.
公共設施完竣之土地應依規定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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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6.
專供宗教團體使用之土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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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7.
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的土地,經查獲房屋變更使用,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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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8.
原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稅率之土地,新取得持分部分,仍應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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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59.
109年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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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60.
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