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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1.
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移轉後,倘仍符合自用應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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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2.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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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3.
納稅義務人繼承土地後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仍需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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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4.
自用住宅用地因故遷出戶籍,縱仍居住該地亦應改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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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5.
自用住宅用地如供營業或出租,即不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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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6.
重劃地區內土地,地價稅有何減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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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7.
供傳教人員宿舍用地可否比照教堂減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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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8.
都市土地公共設施完竣後,應自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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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89.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應辦竣戶籍登記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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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390.
工業用土地按核定規劃使用者,自用或出租均得適用10‰特別稅率,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