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網頁Logo

:::
連結地稅小幫手 我是地稅小幫手,很高興為您服務! 視訊服務e指通 官方Line諮詢 中市稅輕鬆FB Instagram Youtube Podcast

直系姻親設籍亦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 張貼日:2020-07-02
  • 點閱次數:236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直系親屬包含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因此,地上房屋倘有土地所有權人的直系姻親,如媳婦、女婿、岳父或岳母等設籍,仍符合土地稅法規定。但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已適用1處自用住宅用地者,其第2處則須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方符合規定。

    該局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於當年度922日前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經核定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如逾期申請,則自次年度起適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