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價稅
201.
孩子剛滿18歲,可否再多申請一處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
地價稅
202.
納稅義務人之通訊地址如有異動,請向主管稽徵機關更新
-
地價稅
203.
自用住宅用地原設籍人死亡仍應重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
地價稅
204.
未辦竣戶籍登記無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
地價稅
205.
專供宗教團體或寺廟使用之土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
地價稅
206.
自益信託移轉土地,仍需重新申請始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
地價稅
207.
地上房屋為媳婦所有,如符合要件亦得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
地價稅
208.
法定空地雖供道路使用,仍無免稅之適用
-
地價稅
209.
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所有之寺廟用地可申請地價稅減免
-
地價稅
210.
土地被占用為何要繳地價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