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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1.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因故戶籍未設同址,自戶籍遷出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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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2.
車輛長期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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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3.
使用牌照稅於查獲違規後繳納,仍會受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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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4.
車輛暫不使用可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以減輕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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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5.
欠繳牌照稅之車輛,停放巷道停車格內雖未行駛仍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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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6.
車輛失竊辦理註銷後經尋獲領回仍須重新領牌才可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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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7.
身心障礙者駕駛執照經吊銷不得考照期間,可否重新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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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8.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主動展延免稅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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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89.
買賣車輛時,務必辦妥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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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0.
逾檢註銷牌照車輛勿上路,以免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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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1.
車籍跨縣市移轉將牌照繳銷重領,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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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2.
提醒您!車輛買賣請務必辦妥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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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3.
110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請如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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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4.
機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150立方公分者應課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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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5.
110年度使用牌照稅利用多元化方式繳納方便又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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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6.
車輛所有人因欠使用牌照稅其存款遭執行扣押,在未收取存款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者仍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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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7.
重型機車車主向監理站辦理新領、過戶或其他異動時,請記得至稅務局服務櫃台查欠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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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8.
原核准適用免稅案件因車輛所有人死亡,須辦理繼承登記後始能重新申請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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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199.
身心障礙者或車主戶籍遷出,自遷出之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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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0.
要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才符合免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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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1.
車籍轄區跨縣市移轉牌照繳銷重領其使用牌照稅可否以抵繳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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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2.
車主請留意,忘記驗車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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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3.
使用牌照稅與汽車燃料使用費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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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4.
稅務局提醒您,長時間不使用車輛,記得辦停駛才能省荷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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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5.
稅務局提醒您,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戶籍一旦遷出,即自遷出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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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6.
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投遞地址變更,請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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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7.
身障者被收養後親生兄弟之車輛專供其使用者仍可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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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8.
欠繳使用牌照稅車輛當心被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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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09.
車輛擅自改換機件使用公共道路並遭查獲將視為移用牌照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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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210.
未辦理拋棄繼承之車輛其繼承人要繳納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