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牌照稅
131.
車主戶籍遷出未與身心障礙家人同住,使用牌照稅不能繼續免徵!
-
使用牌照稅
132.
使用牌照稅受疫情影響申請緩繳期限再延長至112年6月30日
-
使用牌照稅
133.
註銷牌照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
使用牌照稅
134.
7月份開徵汽機車燃料費,非使用牌照稅,分辨清楚免煩擾。
-
使用牌照稅
135.
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未辦理復駛或重新領牌前,請勿使用公共道路,以免受罰
-
使用牌照稅
136.
使用廢車一站通或監理服務網申辦車牌報廢或繳銷時,別忘了繳納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137.
社福團體和機構與地方政府簽訂提供長照接送服務之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138.
身障免稅車輛超過2400CC者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
使用牌照稅
139.
繳稅確認單,貼心提醒民眾便捷繳納使用牌照稅,勿未繳稅遭受罰。
-
使用牌照稅
140.
車主死亡繼承人應儘速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手續,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