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牌照稅
121.
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延長至114年底,實踐聯合國永續目標「SDG13氣候行動」
-
使用牌照稅
122.
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
-
使用牌照稅
123.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其所有車輛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124.
使用牌照稅每年徵收1次營業用車輛分2期徵收
-
使用牌照稅
125.
車輛如期驗車不代表已繳納使用牌照稅
-
使用牌照稅
126.
已辦理停駛的車輛,請勿隨意停放路邊或繼續使用,當心會被要求補稅跟處罰
-
使用牌照稅
127.
車輛買賣務必要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權益
-
使用牌照稅
128.
車主戶籍遷出未與身心障礙家人同住,使用牌照稅不能繼續免徵!
-
使用牌照稅
129.
使用牌照稅受疫情影響申請緩繳期限再延長至112年6月30日
-
使用牌照稅
130.
註銷牌照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仍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