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價稅
171.
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
地價稅
172.
房屋未辦保存登記,也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
地價稅
173.
自用住宅用地無人設立戶籍須補徵地價稅
-
地價稅
174.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
地價稅
175.
臨時路外停車場不適用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
-
地價稅
176.
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原設籍人死亡應重新申請
-
地價稅
177.
繼承之土地可以繼續享受地價稅優惠稅率嗎?
-
地價稅
178.
倘有新取得同一地號持分土地,仍應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
-
地價稅
179.
法定空地雖無償供公眾通行仍須課徵地價稅
-
地價稅
180.
住宅外側壁面供人繪製或懸掛廣告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