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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房屋出租、節稅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比空屋更省稅!
但民眾如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會住宅1.5%、5至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若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會住宅行列至於符合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資格者,稅務局將依主管機關通報資料逕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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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屋族看過來,中市地稅局告訴您節稅妙招
一、公益出租人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將合法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成為公益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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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僅限合法建物可適用優惠稅率(1.2%)課徵房屋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主將閒置的房屋出租並符合主管機關核定公益出租者,可享公益出租人固定優惠稅率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出租若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者,稅務局會依主管機關提供之公益出租人名單,主動核定按公益出租人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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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地價稅省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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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屋族注意!出租房屋享優惠稅率方法 報你知
多屋族如果想要節稅,可以將合法的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成為公益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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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出租人地價稅立馬減4倍! 台中地稅局提醒房東9月22日前申請
只要在期限內完成申請,即可追溯自認定為公益出租人當年度起適用2‰稅率;若逾期申請,則僅能自申請當年起適用,請公益出租人務必留意期限如還有公益出租人課稅相關問題,也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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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
出租
房屋新制上路出租可享房屋稅優惠 中市地稅局教妙招
首先,屋主可以將合法的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成為公益出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