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稅務新聞

841筆資料,第 5/29頁,

序號 標題 最後異動日
121. 都市土地公共設施完竣,已不符合課徵田賦要件
122. 自用住宅用地,請檢視是否有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設立戶籍,以免因空戶遭補徵地價稅及處罰
123. 繼承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仍需重新提出申請
124. 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土地,自完成之日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
125. 土地用途已變更,需再重新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126. 因子女就學需要而將全戶戶籍遷出,地價稅會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嗎?
127. 輕稅簡政便民服務 地稅局主動幫民眾省自住地價稅
128. 稅額繳款書由大廈管理員簽收屬合法送達
129.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按田賦課徵,請於5月31日前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130. 僅從事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住家,地價稅仍可享用優惠稅率
131. 戶籍遷出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132. 土地贈與或繼承,皆需重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133. 公共設施完竣之土地作農業使用仍須課徵地價稅
134. 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135. 房屋未辦保存登記,也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136. 自用住宅用地無人設立戶籍須補徵地價稅
137.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138. 臨時路外停車場不適用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
139. 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若原設籍人死亡應重新申請
140. 繼承之土地可以繼續享受地價稅優惠稅率嗎?
141. 法定空地雖無償供公眾通行仍須課徵地價稅
142. 倘有新取得同一地號持分土地,仍應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
143. 住宅外側壁面供人繪製或懸掛廣告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144. 戶籍全戶遷出,地價稅負擔相差四倍以上
145.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請於5月1日至5月31日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146. 夫妻共有土地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別忘了您的另一半!
147. 自益信託土地也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148. 臺中市111年公告地價平均調整0.06%,累進起點地價為166萬1,000元!
149. 重劃完成土地之地價稅會如何徵收?
150. 無償供公共通行之道路土地,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下一頁

841筆資料,第 5/29頁,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