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不動產物權登記所持憑之法院和解筆錄或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書應繳納印花稅
醫療院所開立非健保給付項目收據應貼用印花稅
繼承人應就書立不動產遺產分割協議書時價值完納1‰印花稅
不動產移轉案件如在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物權登記前解除契約,已繳納之印花稅不得申請退還
租賃契約若兼具銀錢收據性質者,應按收取金額貼繳印花稅 (1)
印花稅可以申請使用網路申報方式開立繳款書
撤銷申報之移轉契約經修改立約日重新申報應另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