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貼日: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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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民眾黃先生因銀行帳戶遭凍結無法自ATM提領現金,來電詢問緣由,才瞭解係因房屋稅逾期未繳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以下稱臺中分署)強制執行扣押銀行帳戶,致無法提領金額。
稅務局說明,民眾應繳納稅捐經合法送達後,逾30天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者,將會被移送臺中分署辦理強制執行,執行之標的包含義務人的薪津、金融機關存款、有價證券……等,且執行金額除加徵10%滯納金外,還須負擔執行必要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黃先生因欠稅未繳清,經移送臺中分署辦理強制執行,且查得銀行帳戶有存款,因此,扣押銀行帳戶欠稅金額,須於抵繳稅款完成後才能解除銀行帳戶之凍結,故呼籲民眾若是收到稅捐繳款書,請務必依期限內繳納,以免加徵滯納金及額外增加強制執行之必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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