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網頁Logo

:::
連結地稅小幫手 我是地稅小幫手,很高興為您服務! 視訊e指通 官方Line諮詢 中市稅輕鬆FB Instagram Youtube Podcast

土地所有權人名下持有多筆土地為何只收到1張地價稅稅單?

  • 張貼日:2021-11-02
  • 點閱次數:14809256

 (臺中訊) 民眾李先生來電,在臺中市同時持有2筆不動產,今年房屋稅收到2張稅單,地價稅單卻只收到1張應否申請補發?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地價稅之核課,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與房屋稅之課稅方式不同。所謂「總歸戶制」係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同一縣()之土地為歸戶範圍核課地價稅,故土地所有權人在一縣市內僅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稅務局提醒民眾,納稅人在接獲地價稅繳款書時,請先查閱課稅土地清單之土地地段、地號、筆數等資料,如經核對與所持有土地數目相同,即為一人持有同一縣()內土地之應納地價稅款,毋須再申請補發,以免重複繳納。

    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歡迎撥打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