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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活動是否需要課徵娛樂稅?

  • 更新日期:2026-06-15
  • 張貼日:2016-03-28
  • 點閱次數:14810058

娛樂稅,就下列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之:

一、舞廳或舞場。
二、高爾夫球場。
三、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

所以,藝文活動非屬娛樂稅課稅範圍,不需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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