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人生大事,尤其是在預算有限的狀況下,為追求更多的居住面積及使用空間,建商常推出有夾層設計的房屋,但是民眾在購買時,尤應小心查證實品屋之夾層有無合法的夾層設計,避免買後無法施作,而悔不當初。
新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銷售臺北市士林區「新富心六逸」建案,在該建案2樓設置實品屋,其中次臥室以木作方式施作夾層設計,但是原核准之使用執照2樓至6樓並未有夾層設計,新富公司亦未就實品屋廣告之夾層設計向臺北市政府申請變更,故在2樓實品屋廣告之夾層設計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經本(17)日公平會第1649次委員會議通過,處80萬元罰鍰。
據臺北市政府提供意見,該建案於2樓實品屋施作夾層,將依違反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處理。因為該建案2樓並未獲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興建夾層,消費者購屋後無法依廣告所規劃施作與使用夾層空間,如果擅自建造即屬違建,有遭違反建築法規查報、拆除之風險,該實品屋之廣告呈現方式,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會再次提醒消費者,為了使房屋使用空間增大,建商常推出夾層設計的房屋以吸引交易目的,但是消費者打算購買夾層屋前,一定要確定夾層設計是合法而可施作的喔。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