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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納稅者權利找納保官 稅安心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法規定專業又繁雜,一般民眾常因不熟悉稅法而損及權益。為了保障納稅者權利,該局選派9名熟諳法令及稅務專業的資深同仁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提供民眾最即時適切服務,積極維護民眾的租稅權利。

稅務局示,有民到已使用牌照稅鍰繳款書,驚覺移轉時未向監理機關辦理戶登記,仍為登記之車主,而遭受處罰,因不諳法令規定又與買受人,而尋求納保官協助。納保官在瞭解案情後,據其所提供之汽車買賣契約書,循序查得該車於其出售後,業經多次移轉,並為歷次買受人認諾,證實其已非車輛實際車主,自移轉交付日後即不應再以其為課稅處罰對象,從而撤銷原核定罰鍰處分,並更正納稅義務人,民眾對於納保官的積極協助,表示非常感謝。

該局特別提醒,稅捐爭議、申訴陳情或需要行政救濟諮詢時,均可尋求納保官協助。如果有其他稅務問題,亦可利用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1-31
  • 發布日期: 2023-01-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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