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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姻親設籍亦可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直系親屬除直系血親外,尚包含直系姻親,地上房屋如有土地所有權人之直系姻親,如媳婦、女婿、岳父或岳母等設立戶籍,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設籍規定。惟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如已適用1處之自用住宅用地者,其第2處必須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始能適用上述規定。

    該局貼心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於今年922日前提出申請者,經審核符合規定後今年即可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明年起才能適用。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24
  • 發布日期: 2022-08-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第三股
  • 點閱次數: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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