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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登記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房屋稅無減半課徵之適用

      (臺中訊) 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可以按營業用稅率減半(1.5%)課徵房屋稅,而臨時登記工廠雖依規定申請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惟建物僅是暫時合法,土地仍屬違規使用,與合法登記工廠不同,仍無法適用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合法登記工廠之自有房屋,是指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經核准登記之工廠,但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之工廠,於有效期間內,雖暫時不會依土地使用及建築法規而處罰,但仍須於取得土地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後,方可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申請一般工廠登記,故在特定工廠登記期間之工廠與合法登記之工廠並不相同,仍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疑問,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19
  • 發布日期: 2022-08-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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