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二者相差至少4倍。如果您是土地所有權人且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就只能從次年度開始適用。
稅務局指出,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如符合上開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把握於本年9月22日前填妥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並檢附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及戶口名簿影本,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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