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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填報契稅附聯省時又節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購買供自己居住使用之房地,記得運用契稅申報書附聯(新所有人使用土地、房屋情形申報表)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及先行提出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俟過戶登記完成後房屋稅及地價稅就可以節稅了。

    該說明,房屋移轉後,使用情形可能因而變更,新所有人於申報契稅時,一併填寫申報書附聯,即可從取得日起,按所申請適用之稅率課徵房屋稅地價稅,以免日後另以書面申請或漏未及時申請,致多負擔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須符合3要件始得適用,即供本人與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無出租及營業且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而地價稅則於辦妥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在當年922日前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經核准後,自當年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12
  • 發布日期: 2021-07-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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