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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並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在未變更所有權登記前,因土地辦理修正重測結果面積有增減時,應否退補土地增值稅?

如果土地買賣係在重測公告期滿確定前已依登記簿所載面積申報現值,並繳納增值稅有案,雖因重測結果面積而有增減,無需退補增值稅,亦無須辦理申報,仍應依原填面積辦理。至該項土地以後再移轉時,自應以公告確定後之實測面積為準。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16-04-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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