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其他資訊 > 繳稅方式及紀錄查詢 > 繳稅方式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利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

一、適用範圍:
(一)查(核)定開徵稅款: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
(二)申報自繳稅款:娛樂稅、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
(三)違章罰鍰: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
(四)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房屋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
(五)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前項各款之分期繳納案件,不適用。但免加計利息或稽徵機關已預為核算加計利息金額之分期案件,不在此限。

二、繳納期間:除娛樂稅核定及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需於繳納/申報期間屆滿當日24時外,其餘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三、繳納方法:
(一)進入繳稅服務網站(http://paytax.nat.gov.tw),點選「線上繳稅」,再依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二)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以自然人/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已完成註冊之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FidO)登入,資料核對無誤可點選電子繳稅自動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 tax.nat.gov.tw) ,並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資料,再依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三)以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自動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 tax.nat.gov.tw),並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資料,再依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四)下載行動支付繳稅業者APP,選取繳稅稅目,掃描繳款書上的QR Code 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款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資料或手動輸入,再依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已上線行動支付繳稅業者可至財政部財稅入口網查詢,相關申請流程及操作方式可至上述行動支付業者或銀行網站查詢。
(五)使用電話語音412-1366,電話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02或04,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886-2(或4),以上電話服務代碼166#,再依語音說明輸入相關資料完成繳稅。 

四、扣款日:即時扣款

五、繳納證明:可查詢存簿扣款情形,或於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查詢繳稅紀錄。自108年起因應節能減碳政策,不再主動寄發繳納證明,如有需要繳納證明可以隨時利用電腦或行動裝置以下列方式申請(申請方式詳見網站說明):
(一)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
(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
(三)本局官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申辦櫃檯/申請繳納證明單一窗口)
(四)中稅e把照APP

六、手續費:由地方稅稽徵機關負擔。

七、注意事項: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4
  • 發布日期: 2016-03-2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249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