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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定存利息要繳印花稅嗎?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定期存單到期,存款人提領現金利息為何須課徵印花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係憑證稅,如書立應稅憑證,或以非納稅憑證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者,即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存款人領取現金利息時,雖無開立收據,但金融機構於支出傳票上,蓋有「付訖」字樣,代表該筆利息已由存款人領取,傳票即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立據人(即存款人)應按利息部分貼用千分之四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領取存款利息方式係以轉帳或開立支票方式辦理,並未出具代替銀錢收據性質之憑證,則無需繳納印花稅。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1-19
  • 發布日期: 2017-11-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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