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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房屋仍應課徵房屋稅

  • 更新日期:2024-09-20
  • 點閱次數:14809187

  (臺中訊)吳小姐來電詢問,自家有一間違章建築房屋,沒有使用執造,隨時都可能會被拆除,是不是就不需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建築房屋也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該局進一步指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籍,房屋不論合法與否,都應依法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了補繳應納稅額外,還需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另外提醒民眾注意繳納房屋稅只是納稅義務之履行 ,不能因此使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可至地方稅務局暨所屬各分局櫃台洽詢,亦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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