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網頁Logo

:::
連結地稅小幫手 我是地稅小幫手,很高興為您服務! 視訊服務e指通 官方Line諮詢 中市稅輕鬆FB Instagram Youtube Podcast

自益信託土地出售時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嗎﹖

  • 張貼日:2023-02-04
  • 點閱次數:14809301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益信託土地供自用且符合信託目的者,於出售時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期間,如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自益信託),且該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做住宅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該委託人視同土地所有權人,如其他要件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34條規定,受託人出售土地時,仍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內容,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該局(04225850001轉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