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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信託土地符合自用住宅要件地價稅可享優惠稅率

  • 張貼日:2021-02-20
  • 點閱次數:14809285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以往的信託種類中,僅有自益信託的受益人(兼具委託人身分)才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遺囑信託的委託人未兼具受益人的身分,因此無法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該局說明,財政部近期函釋,以土地及其地上房屋為信託財產之遺囑信託,於生效時及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為委託人之繼承人且為其配偶或子女,該房屋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且不違背該信託目的,信託關係消滅後,信託財產之歸屬權利人為受益人者,該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因此,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如該土地其他要件符合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之規定,即可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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