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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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貼日:2018-11-12
(臺中訊)民眾若在頂樓加蓋棚架、廣告物或屋前搭建具頂蓋之車庫,是否需要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未設有門窗、牆壁之頂樓棚架或屋外廣告物,所增加之房屋價值有限,為減輕納稅人負擔,不予課徵房屋稅;惟車庫若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且具有頂蓋之建築物,係為房屋稅條例第3條之課稅範圍,應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增建房屋如經查獲未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辦理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依房屋稅條例第16條規定,除責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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