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6-04-02
- 張貼日: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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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戰爭等不可抗力取消】近期中東情勢緊張,如果我因為擔心戰爭風險想取消行程,或因為航班停飛無法出團,費用怎麼退?
A1:
- 若因不可抗力(如戰爭、航班停駛)導致契約無法履行,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下稱應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雙方均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賠償計算:旅行社應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的必要費用(如機票、住宿費)單據,核實扣除後,將餘款退還給旅客。
Q2:【出發前-客觀風險取消】如果我想去的國家雖然還沒開戰,但領空關閉或情勢非常緊張,我因為擔心安全想取消,退費標準也一樣嗎?
A2:
- 這屬於「客觀風險事由」的解除契約。依據應記載事項第15點規定,若旅遊地區有事實足認有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準用應記載事項第14點),您可以解除契約。
- 但有一點不同,為衡平旅客與旅行業雙方於風險下之損失,解約之一方應另按旅遊費用補償他方,補償金額不得超過旅遊費用的5%。
Q3:【旅遊期間行程變更】如果我已經出團在國外旅遊了,卻因為戰爭或不可抗力因素必須更改行程,增加的費用是誰付?
A3: 在旅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事由變更旅程時,為維護團體安全與利益,旅行社得變更行程。重點在於:因此增加的費用不得向旅客收取,而減少的費用應退還給旅客。如果您不同意變更,可以終止契約,並請求旅行社墊付費用送您回原出發地,回國後再附加利息償還旅行社。
Q4:【旅遊期間-旅客不同意改行程】在國外時,如果我不滿意旅行社因為戰爭而變更的替代行程,我可以要求提早回台灣嗎?
A4:可以。依據應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20點第2項規定,旅客若不同意變更後的旅程時,得終止契約。此時旅客可以請求旅行社墊付費用將其送回原出發地,等到達後,旅客再附加利息償還給旅行社即可。
Q5:【個人因素取消】如果我是因為個人私事臨時不能去,出發前多久取消要賠多少錢?
A5:
1、旅客若因個人事由任意解除契約,應賠償旅行社損失。賠償基準依通知時間長短計算(皆需先扣除行政規費):
- 出發前41日以前:團費5%。
- 第31日至40日:團費10%。
- 第21日至30日:團費20%。
- 第2日至20日:團費30%。
- 前一日:團費50%。
- 出發當日或開始後:團費100%
2、另需特別提醒的,旅行業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前開之賠償基準者,旅行業得就其實際損害向旅客請求賠償。
Q6:【自由行-機票退改】我是自由行買機票要去中東/歐洲,現在航班因為戰爭取消了,退票會被收手續費嗎?
A6:
- 自由行旅客若直接向航空公司購票,應逕至航空公司官網查詢退票規定;若向旅行社購票,請聯繫旅行社。
- 根據近期案例,如阿聯酋、卡達等航空公司已針對因美伊戰爭事件影響導致航班停飛的情況,公告可免費取消退票並免收手續費。
- 另旅遊平台易遊網表示,若透過如易遊網等平台預訂,旅客亦可於官網或APP一鍵申請免費取消。
Q7:【自由行-飯店退費保障】我的機票因為戰爭退了,但國外飯店說不能退費怎麼辦?
A7:
- 一般而言,國外預定之飯店需視該飯店業者的退費規定而定。
- 旅遊平台易遊網已發布公告,同時透過易遊網預訂機票與飯店,且因航班停飛導致行程取消、無替代航班時,部分業者有提供「額外航變保障政策」,可協助旅客申請目的地訂房免費取消。申請時需提供機票訂單編號及航班取消證明文件以供作業。
- 另易遊網表示,旅客透過該平台訂購來回機票且已出發人在國外,尚未回程者,後續機票更改將依各航空公司公告政策協助旅客辦理。
Q8:【戰爭是否理賠】我買了旅行不便險,現在因為中東戰爭導致航班取消或延誤,保險公司會賠嗎?
A8:
- 根據目前市場通行的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條款,「戰爭或類似戰爭行為」原則上屬於「共同不保事項」,也就是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 不過有一個例外承保的情形:部分保單在「旅程更改保險」項目中,若保戶在海外旅行期間,因為預定前往的地點發生戰爭而必須更改行程,這時產生的額外交通或住宿費用(以原預定之交通及住宿「同等級」之費用為限),保險公司通常會負賠償責任。
- 易言之,旅行不便險針對戰爭此一不可抗力因素,通常不理賠;但如果旅客在海外期間遇到戰爭,則有機會透過「旅程更改保險」啟動理賠。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公告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