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屬自然人持有者,全國合計以三戶為限,免徵房屋稅。(本市為10萬4千元),一般民眾常誤以為老舊房屋只要蓋好經過一定年期以上就可以免徵房屋稅,實則不然,免徵房屋稅的考量點是在於住家用的房屋現值,而非房屋年限。故無論新舊房屋得免徵房屋稅之要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屬自然人持有且供住家使用,全國合計3戶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