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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是否只有一張地價稅繳款書?

  • 更新日期:2024-09-20
  • 張貼日:2016-04-15
  • 點閱次數:14809400

地價稅之核課,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與房屋稅之課稅方式不同。所謂「總歸戶制」係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同一縣(市)之土地為歸戶範圍核課地價稅,故土地所有權人在一縣市內僅會收到1張地價繳款書。 地價稅往年開徵期間不少納稅人常誤以為擁有2筆以上土地,就應該有兩張以上稅單,所以又重複申請補發之情形。 本局貼心提出呼籲,納稅人在接獲地價稅繳款書時,請先查閱繳款書課稅土地清單之土地地段、地號、筆數等資料,如經核對與所持有土地數目相同,即為一人持有同一縣(市)內土地之應納地價稅款,毋須再申請補發,以免重複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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