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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土地合併後出售,可否全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 更新日期:2024-09-20
  • 張貼日:2016-04-15
  • 點閱次數:14809376
將土地合併後出售,其中部分土地如經查明在合併前不屬房屋基地坐落,應無一併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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