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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娛樂稅代徵人報繳代徵稅款期限有何規定?

  • 更新日期:2024-09-20
  • 張貼日:2016-03-28
  • 點閱次數:14809332

臨時舉辦之有價娛樂活動,營業人或演出人應於演出前向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報備,並於演出後10日內申報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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