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4-09-20
- 張貼日:20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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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應備證件 | 作業方式 | 受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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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 | 1.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登記簿影本。 2. 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 1.口頭答覆 2.列印表單 | 轄內跨區 |
代理人 | 1.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登記簿影本乙份。 2.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3.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切結後備查)。 4. 授權書或委任書(須有委任人簽名或蓋章)。 註:委任人非自然人時,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為: A.營利事業組織者:應檢附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B.其他組織者:應檢附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