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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9月起清查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免稅案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老人福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社會救助法等施行,及鼓勵私人捐贈土地用於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之私立學校,土地稅法均訂有相關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這些經核准免稅之案件,稽徵機關每年都會辦理清查作業。
該局說明,今年的清查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將進行書面審查和實地勘查。如果發現土地未按捐贈目的使用、違反各該事業設立宗旨、未將土地收益全部用於各該事業、或發現捐贈人以任何方式取得土地捐贈之利益,除了追補原免徵的土地增值稅外,還會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請土地所有權人特別注意。
  民眾如仍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9-10
  • 發布日期: 2024-09-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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