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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如期繳 1%獎勵金輕鬆入袋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可享有代徵稅額1%獎勵金。

稅務局說明,依據娛樂稅法第11條規定,娛樂稅代徵人依法代徵並如期繳納稅款者,主管機關應按其代徵稅款額給予百分之一獎勵金娛樂稅代徵人每月依法代徵之稅款,應於次月10日前繳納,如期繳納稅款者,給予1%獎勵金,由代徵人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由代收稅款之金融機關直接扣領,但如逾期繳納稅款,不僅無法扣領獎勵金,每逾3日須加徵1%滯納金,30日仍未繳納者,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代徵人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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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20
  • 發布日期: 2023-12-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第五股
  • 點閱次數: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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