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109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10月23日陸續寄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而被加徵滯納金,若繳款書的郵寄地址有變更,亦請記得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該局說明,地價稅是按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課徵,因此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即使有多筆應稅土地,僅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也就是說臺中市的土地所有權人僅會收到1張地方稅務局所寄發的地價稅繳款書,但如果擁有其他「公同共有」土地,就會接獲另一張公同共有土地的地價稅繳款書或核定稅額通知書。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您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者,請儘速以電話、網際網路、書信或親自到稅務局申請補發繳款書,可撥打稅務局電話或利用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申請,請多加利用。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