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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共有房屋如何申請分單繳納房屋稅?

民眾可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就其持分部分申請分單課徵房屋。但是分單後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並不適用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21-09-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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