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常見稅務問題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汽車、機車已損壞或不堪使用時,應辦理什麼手續?

汽、機車所有人或使用人車輛已損壞或不擬使用時,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申請車輛報廢或停止使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2-04
  • 發布日期: 2016-03-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2890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