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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宣導】護消費權益!5/4《商品標示新法》新北宣導正確合法標示新知

《商品標示法》去(一一一)年完成修法,新法將於今年五月十八日正式上路,新北經發局五月四日上午九點在板橋區公所大禮堂舉辦「商品標示新法施行前宣導會」,解說修法重點,協助業者清楚各項商品正確標示與內容。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隨著商業環境發展及商品愈趨多樣性,經濟部於去年五月十八日起陸續修法通過《商品標示法》及其授權訂定各項特定商品標示基準,充分揭露商品資訊,為加強宣導修法強化通路商、製造商、進口商了解法令新知,新法上路前舉辦宣導會,持續針對市售商品辦理專案抽查,保障消費者消費權益。

經發局說明,《商品標示法》修法後最大差異在「進口商品業者資訊標示」部分,舊法規定部分商品,如服飾、織品、鞋類等若屬進口商品,僅須標示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而新法要求凡是進口商品皆須標示「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但商品由國內業者委託國外製造再進口,其委製商為國內業者,可以僅標示國內委製商的中文名稱,無須再標示國外製造商名稱。

經發局提醒,新標示規定生效在即,雖然已流通進入市場商品於新法生效前可不用依新法重新標示,但政府機關稽查需要時業者仍應提出相關文件說明進入市場時間點,判別適用新舊法,商品標示是商品身分證,提醒民眾在購買商品時除了注重產品款式及價格,應留意商品本身是否有完整標示資訊,以免造成消費權益受損。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8%AD%B7%E6%B6%88%E8%B2%BB%E6%AC%8A%E7%9B%8A-5-4-%E5%95%86%E5%93%81%E6%A8%99%E7%A4%BA%E6%96%B0%E6%B3%95-%E6%96%B0%E5%8C%97%E5%AE%A3%E5%B0%8E%E6%AD%A3%E7%A2%BA%E5%90%88%E6%B3%95%E6%A8%99%E7%A4%BA%E6%96%B0%E7%9F%A5-045838582.html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5-02
  • 發布日期: 2023-05-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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