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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與是否遷入戶籍無關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民眾臨櫃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時,詢問房屋稅是否需與地價稅一樣必須辦理戶籍遷入後才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係依實際使用情況來適用不同稅率,個人所持有的房屋若無出租、營業等用途,僅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者,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房屋合計3戶以內時,可按房屋稅自住住家稅率(1.2%),與戶籍是否遷入無關,請民眾不必太擔心。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17
  • 發布日期: 2023-04-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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