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民眾出售土地所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可申請適用優惠稅率。如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再申請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條件較為嚴格,除了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外,仍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二)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四)出售前5年無出租營業情形。(五)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1.5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5公畝。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112年起,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18歲,故一生一屋條件中,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除該自用住宅外沒有其他房屋,才可以適用,現在18歲之子女已屬於成年,所以如果其持有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也不會影響一生一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適用。
民眾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