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伴隨科技發展,新型態交易模式興起,COVID-19疫情更讓新興行業蓬勃發展,影響民眾消費習慣。台中市政府有鑑於共享運具、外送平台、選物販賣機等新型態交易模式興起,考量相關中央法令尚未完備,研議制定「臺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及「臺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自111年下半年起陸續公布施行。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針對共享運具、外送平台、自助選物販賣機等新興交易型態,市府除協助市民處理個案消費糾紛外,也積極研擬適切的管理規範,保障民眾權益;市府各主管機關也持續關注自治條例實施狀況,隨時檢討因應。
「臺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開放業者經市府交通局許可後,可在台中市道路及公有路外停車場提供共享運具租賃服務。業者所提供的共享自行車應通過國家標準的整車認證;共享小客車、共享機車及無樁式共享自行車應裝置具有GPS系統設備,並應明確揭示租賃費率、使用方式等資訊;業者應負責車輛調度、維修保養及主動巡查並移置不堪使用或違規停車車輛,並應將押金、保證金或預收的租金交付信託或取得履約保證,提供保險機制及客服申訴處理服務。
因應防疫及宅經濟需求,外送平台業蓬勃發展,市府致力保障外送人員及消費者權益,「臺中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只要外送員於台中市從事外送服務,其外送平台業者即使公司不設在台中市,也應適用台中市規範;外送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300萬元意外傷害致失能或死亡的保險及意外傷害的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最低3萬元,日額支付型最低每日1千元。
另,外送平台業者於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的期間及區域,應停止從事外送服務;外送食品應設置管理衛生人員管理外送員及運送容器衛生;對於新加入的外送員,應施以職業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課程;與外送員成立外送訂單前,應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報酬的計算方式。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法處罰。
針對夾娃娃機店林立,市府為維護商業秩序並保障消費者及兒少權益,制定「臺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業者提供的商品須符合相關法規規定,不得為有價證券、鑽石、金銀珠寶、通用貨幣、電子票證、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猥褻物品、活體生物、藥品及醫療器材,並不得以金錢再買回。
此外,自助選物販賣機應具備保證取物功能,不得改裝或加裝其他影響取物可能的設施,且應於明顯處標示機具名稱、保證取物金額、製造(或進口)商名稱及消費者申訴專線(含機具管理人姓名及聯絡電話)等資訊;營業場所如設置錄影監視設備,應於場所內明顯處明確告示,且應遵守保護隱私相關規定,並明定自助選物販賣業營業場所的位置,應距離國民中、小學50公尺以上。
法制局強調,針對自助選物販賣業營業場所與國民中、小學應距離50公尺以上規定,有一年緩衝期,將在112年8月18日起施行,台中市相關業者宜提早準備因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https://www.taichung.gov.tw/2270123/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