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資訊 > 稅務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被拍賣之土地,如符合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可於期限內申請減免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被拍賣的土地,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並通知拍賣機關代為扣繳。惟該土地如符合減免規定,則土地所有權人可於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減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土地增值稅一般用地稅率係按土地漲價倍數分為三級,分別是20%30%40%,而如果該土地符合10%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或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等減免土地增值稅規定,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稅務局會輔導土地所有權人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核准減免後,稅務局再通知拍賣機關更正扣繳稅額。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土地被拍賣應注意該土地是否符合減免規定並適時提出申請以免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如果對土地增值稅課徵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0-25
  • 發布日期: 2022-10-2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397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