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經主管機關核定為公益出租人,或將土地提供興辦社會住宅使用,依各縣市地方政府訂定之自治條例規定,得享有地價稅及房屋稅的租稅優惠,惟出售時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社會住宅或公益出租土地係將土地出租,已不符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應於出售前1年內未供營業或出租使用,才能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百分之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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