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已經申報移轉現值的土地,因故再申報一次移轉現值,地方稅務局會拒絶受理嗎?
稅務局說明,地方稅稽徵機關受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其目的在核課移轉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由於不動產物權之移轉,非經向地政機關辦妥登記不生效力,地方稅稽徵機關非登記機關且受理移轉現值申報案件為數甚多時,較難發現有重複申報情事,如有一地兩賣何者為有效之認定問題,應以地政機關之登記為準,稽徵機關自無事先確定何者為有效再予以受理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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