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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紓困 中市提供房屋稅減稅及延分期措施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提供房屋稅減稅或延分期繳納之相關措施,減緩業者或民眾受疫情影響之衝擊。

      該局說明,因疫情擴散,各行業均受影響,若有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者,屋主可申請按月減輕房屋稅,如經查證屬實者,將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稅,降低房屋稅負擔。而業者使用場地如為承租的,雖然房屋稅減輕受惠的是屋主(房東),但屋主因受疫情影響申請減稅時,必須由業者(房客)說明使用情形,等於雙方偕同申請減稅事宜,也給予彼此更多討論降租之空間。

      該局近一步說明,而受疫情影響111年期房屋稅有繳稅困難者,可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限屆滿前,檢附原繳款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1年、分期最長36期(11個月)。

      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之風險,納稅義務人可透過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行動應用程式(APP)「中稅e把照」或地方稅網路申報平台(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申辦。如仍有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04-22585000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27
  • 發布日期: 2022-04-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財產稅科房屋稅股
  • 點閱次數: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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