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受理民眾申請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案件時,常發生民眾不知道有「一處限制」的規定,須由申請人再行補正之情形。
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稅務局在審核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案件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一處限制的情形,會通知申請人,請其擇定一處自用住宅用地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提醒民眾,如果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有兩處以上土地,請先擇定最有利的處所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並於申請書上申明,以免為了補正資料,浪費您寶貴的時間。
民眾如對地價稅課徵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