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房屋稅係以房屋現值按其所適用稅率核課。而房屋現值係由本局稽徵機關依據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按各種建造材料、房屋耐用年數、折舊標準及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暨房屋之供求概況所評定之標準價格核計,亦即房屋稅並非以實際買賣價格作為核課標準,與市埸交易價格亦無直接相關。因此,建議民眾於購買房屋時可先向業主詢問應納房屋稅額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