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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基地移轉,也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電話詢問想要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但地上建物為老舊建物没有辦理建物保存登記,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嗎?

  該局表示,地上老舊建物雖無辦理保存登記(即無建物所有權狀),民眾出售之土地若符合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仍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惟申請時須檢附轄區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提供地方稅稽徵機關認定該建物坐落之基地地號,以憑審查是否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6-10
  • 發布日期: 2021-06-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點閱次數: 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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