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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首頁 > 其他資訊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稅捐專區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稅捐緩繳減免紓困措施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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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受疫情影響的營業人,如果營業場地是承租的,若減免房屋稅似乎只優惠到房東。如何對營業人能落實減稅的利益?如何鼓勵房東降租?

答:因應疫情強制停業之視聽歌唱業、三溫暖、夾娃娃機店等23類場所房屋,本局主動按月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至恢復營業。如因疫情影響,致飯店、旅館、餐廳、餐飲業等相關行業部分樓層或面積停用,若是業者使用場地是承租的,雖然申請房屋稅減徵受惠的是房屋所有權人(房東),為期減稅利益能及於業者,房屋所有權人受疫情影響申請減稅時,必須由業者(房客)說明使用情形,等於雙方偕同申請房屋停止營業使用的面積按月改為非住家非營業稅率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讓業者和房東給予彼此有更多討論降租之空間。

聯絡人:財產稅科 李岱蓁(04)22585000-673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7-07
  • 發布日期: 2021-06-0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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